作为出口型的纺织打扮生产企业,你知道如何正确填报进出口报关单的商品信息吗?
首先,我们需要对所进出的商品有个或许的了解,凭据商品的6大归类原则,在《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》中找到相对应的商品编号,然后凭据商品编号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》中找到相对应的“申报要素”栏,按其所列申报要求逐项填写。例如:我们准备出口一批女装针织羊毛衫,凭据商品信息,应归入6110110000“羊毛制针织或钩编的套头衫、开襟衫、马甲(背心)及类似品”的商品编号,凭据该商品编号盘问到需填报的申报要素为:
品名、织造要领(针织、钩编,是否为起绒)、种类(套头衫、开襟衫、背心等)、成份含量、品牌、货号,那么,我们按要求填报即可。
其次,从2018年1月1日起,为便当统计,海关对报关单第35项“商品名称、规格型号”进行修改,增加了申报“品牌类型”及“出口享惠情况”两项要素,该申报内容如下:
申报时,凭据实际情况,选择代码填报,各选项寄义如下:
1、无品牌:用于不包括品牌信息的进出境货物;
2、境内自主品牌:是指由境内企业自主研发,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;
3、境内收购品牌:是指境内企业收购的原境外品牌;
4、境外品牌(贴牌生产):仅用于在境内生产的、出口时按生产条约约定使用境外品牌的货物;
5、境外品牌(其他):用于除贴牌生产外所有使用境外品牌的进出境货物。
6、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不享受优惠关税:指出口货物没有计划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享受优惠关税;
7、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享受优惠关税:指出口货物计划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享受优惠关税;
8、出口货物不可确定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享受优惠关税:指出口货物在出口申报时不可确定最终目的国(地区),以尽可能预知的最后运往国(地区)为最终目的国(地区)进行申报。
出口货物署理人不确定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计划享受优惠关税情况的,不属于该适用规模。
9、不适用于进口报关单:指进口报关单无需填报“出口享惠情况”栏目,系统自动默认。
中国目前已与 韩国、印度、斯里兰卡、老挝、孟加拉、马尔代夫、澳大利亚、瑞士、哥斯达黎加、新加坡、智利、东盟、格鲁吉亚、韩国、冰岛、秘鲁、新西兰、巴基斯坦、智利签署并实施了优惠贸易协定,当出口报关单申报最终目的国(地区)为上述国家(地区)时,出口货物发货人或者其署理人应当凭据货物在最终目的国(地区)计划享惠情况,如实填报“出口享惠情况”栏目;当出口报关单申报最终目的国(地区)非上述国家(地区)时,出口货物发货人或者其署理人可选择“0”进行填报。